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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 作者:中华中医药疼痛学会 更新时间:2010/4/14 16:55:18 来源:中华中医药疼痛学会 【字号: 】 浏览人次:
[导读]东方医院
   东方医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于1999年12月开业。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是全国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全国中医脑病中心,全国中医急症中心和国家教育部重点学科中医内科基地。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对本市全体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不用选择均可来就医,门诊及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属医保报销范围的,都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东方医院是一所特色明显、功能齐全、设备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健康咨询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中西医结合中医医院。医院有正、副主任医师13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00余名。医院共开放床位数620张,设有临床科室32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有中医脑病科、周围血管科、内分泌科、呼吸热病科、肾内科及血液免疫科。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诊疗方法是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有刘弼臣、吕仁和、郭志强、周平安、姜良铎、王尧华、陈淑长等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应诊。医院配有现代化的手术室、监护室以及健身、药浴、功能康复等设施。
  医院装备有数百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如核磁共振、DSA血管造影机、螺旋CT机、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数字化胃肠X光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超声心动图仪、生化分析仪等。
  医院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医院将“以一流的设备,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服务自立于中国医林,服务于广大患者。”

东方医院规范服务六个明白:
  ·明白病情和检查治疗方法
  ·明白诊疗项目和药品价格
  ·明白医保要履行的手续
  ·明白医疗纠纷解决程序
  ·明白医疗费用结算细目
  ·明白疾病康复注意事项

东方医院规范服务十不准:
  ·不准推诿病人     ·不准迟到早退
  ·不准态度生硬     ·不准擅离岗位
  ·不准以权谋私     ·不准收病人钱物
  ·不准开大处方、乱检查 ·不准收药品回扣
  ·不准在诊疗中使用手机 ·不准发生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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