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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中医装备分会简介
  • 作者:中医设备分会秘书处 更新时间:2020/12/21 16:37:22 来源:中医药学会疼痛学分会-中西医疼痛学术交流 【字号: 】 浏览人次: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中医装备分会简介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CHINAASSOCIATIONOFMEDICALEQUIPMENT,简称CAME)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登记的国家一级协会,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卫生部。是全国医学装备工作者(从事医学装备应用、管理、科研教学、工程技术、生产营销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赢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医学装备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医学装备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成立于1990年,主要工作包括:1、医学装备技术评估:接受卫生部委托,承担医学装备技术评估选取型推荐工作,为各地卫生厅局的集中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服务。2、承担医疗机构设备配置标准的制定工作。3、相关标准的制定、评价和技术咨询: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法规、标准的制定和政策性研讨,开展相关项目的评价与论证等软科学项目咨询服务,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有关医学装备的应用、管理、研制、开发、营销等评价、论证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4、相关设备及技术培训。5、组织和(或)参与医学装备的展览及相关活动,做好对医学装备生产、营销企业和用户的服务工作。

中医装备分会全称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中医装备分会。英文名称:TCM Equipment Branch of China Association of Medical Equipment,缩写:TCMEB。中医装备分会是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的分支机构,国家二级社团。分会是全国中医装备技术专业工作者(来自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科研院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专业社会团体。

中医装备分会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本领域的业务特点,制定工作计划,按照章程所规定的宗旨以及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积极发展理事单位、理事、专家委员、会员。

二、组织本专业的继续医学教育和培训,交流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中医装备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

三、开展学术交流,推广适宜中医装备技术,促进中医装备产、学、研、用技术的创新开发和合理应用,追踪本专业的国内外科技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学科发展的建议。

四、接受国家卫生管理部门、医疗机构、企业委托,对中医装备进行评估,为政府集采、医疗机构招标、企业研发及生产等提供参考。遴选企业的优秀装备,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五、根据医疗机构、中医装备企业的委托,开展中医装备技术评价与咨询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装备企业的委托,组织专家对中医装备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提出鉴定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专家,研究中医诊疗装备的科学归类,设备标准、使用标准等的建设。逐步建立中医诊疗装备命名的标准。

七、围绕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及中医设备分会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关医学装备方面的政策和理论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医学政策、规划、配置等有关问题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八、为中医诊疗装备企业提供中医理论指导、支持与赋能。

九、采取使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帮助企业进行装备的创新研发和推广使用。探索中医装备与现代科学技术的融合模式,比如:自动化、智能化、大数据管理等。

十、为专家科研和企业提供合作平台,进行课题和专利技术共同申请,装备共同研发。打造中医装备的智能化技术研发、大数据应用等的技术对接与资源整合平台。搭建企业搭建产、学、研、用、金、政的对接平台。

十一、研究中医诊疗装备如何更好地惠及民生,如:在社区中引入中医诊疗装备、中医康养相关设备等;科技惠民基地建设;为工会提供职业病的中医解决方案。

十二、帮助企业进行专家共识、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申请和制定。

十三、开展市场调研和咨询服务,提供中医装备行业发展趋势报告、市场研究报告及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十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中医装备学术刊物、书籍及信息资料、音像制品,协助办好中国医学装备网站。

十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中医装备产品展示会。

十六、加强中医文化宣传,与政府、企业单位等联合,筹建中医装备企业展示文化基地、中医文化展览馆、中医科技创新孵化基地等。

十七、加强与国(境)内外相关社会组织和学术组织的友好往来,促进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

十八、根据工作需要和本行业需求,逐步建立与中医装备有关的各种标准。

十九、开展其他与中医装备分会相关的业务。

中医装备分会采取会长负责制,理事会下设专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置学组。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委员)、理事(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理事和委员统称为理事,为了更好地体现身份特点,专家代表也可以称为委员,企业代表称为理事,均从会员中经过民主选举产生。

中医装备分会理事(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志愿加入,积极支持和参加本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三、在本会的相关专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的行业主管机构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本会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委派专人担任本会理事,行使理事单位的权利。

五、具有一定规模和资质条件、并在中医装备与技术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入会,成为本会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委派专人担任本会理事,行使理事单位的权利。

六、凡从事中医装备与技术工作并具备高级技术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事中医装备与技术工作连续五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中医装备管理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可申请加入本会专家委员会,担任委员。

七、所有理事必须先行加入本会会员。

注:中医装备分会相关介绍、职能机构设置、申请加入条件等的解释权归中医装备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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