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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癌痛治疗的目标为:
①缓解疼痛;
②改善功能;
③采用药物,但不增加严重不良反应。
对慢性非癌痛患者采用阿片类口服药物不仅是为了缓解疼痛,还应使病人的功能得到改善。阿片类药物是治疗中重度疼痛的常用药物。理想的阿片类镇痛药应具有下列条件:轻度刺激作用;不良反应轻;危险性小;中枢神经系统影响小。对于阿片类药物用于非癌痛治疗虽然存在争议,但有关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的研究报告表明,此种方法安全有效。
作为整体治疗方案的一部分,按时给药可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恢复功能。在具有一定适应证的病人中,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必要时可适当采用一些阿片类镇痛药物,同时加强监测,避免错误用药,并及时防治药物不良反应。对药物滥用主观作用机制的研究表明:长效阿片类镇痛药较少产生较高的血浆峰浓度,因此可减少病人“觅药”的中枢机制,较少产生正反馈。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长效阿片类镇痛药可提供有效的镇痛,改善心理和生理功能。
国外文献报道用药时间从1~15个月不等,甚至用药达数年(3~4年) 。然而,临床上至今尚无统一的用药规范或疼痛治疗指南,在如何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尚存在不同的观点。许多证据表明:不论慢性非癌痛的病因如何,都可以使用阿片类药物进行有效的治疗。尽管阿片类药物治疗伤害性疼痛更有效,但有相当一部分神经源性疼痛的病人在接受这种治疗后症状也得到明显缓解。因此, 在其他治疗方法无效时,如果病人符合阿片类药物的适应证,则应予以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治疗时首选无创性的给药途径。目前认为,癌痛和非癌痛治疗之间无明显区别。也就是说,WHO三阶梯疼痛治疗方法也同样适用于非癌痛病人。是否需要阿片类药物治疗取决于疼痛的程度以及病人对其他镇痛药的疗效,而并非疼痛的原因。
慢性非癌痛治疗的两个主要目的: ①缓解疼痛; ②改善功能状态。功能状态不仅包括身体状态(可以指工作能力) ,还包括精神状态、家庭社会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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