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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临床名词术语国家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 作者:中医药标准化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0/4/18 11:56:56 来源:中西医疼痛医学网 【字号: 】 浏览人次:
[导读]中医临床名词术语国家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2009年10月31日,中医临床名词术语国家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安徽大厦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桑滨生副司长、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部孙永章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项目负责人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史文献所朱建平副所长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参加评审的还有来自中医基础及中医临床各领域的资深权威专家40余人。

    桑司长在讲话中指出,目前世界各国纷纷开展了传统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争取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我国中医药标准化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中医药基础标准是“中医药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中医名词术语标准又是重中之重,这项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首先制定出我国自主的国家标准,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竞争力,争取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大力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管理和标准推广实施的力度,成立五个国家级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个委员会将负责各领域内各级标准的组织编写审定工作,使中医药标准化工作逐步踏上正轨,加快进程。

    孙主任指出,中医药学名词术语标准是规范中医药学科建设、建立我国医学科技平台以及制定其他中医药标准的基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系统工程。今天,各个学科的权威专家从全国各地赶到这里,来支持这项意义重大的工作,我代表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部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医临床名词术语国家标准》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重点支持项目,在制定的过程中,项目组专家秉承严谨的科研态度,对标准进行认真制定,学会也全力支持项目编写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了反复修改和论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会将继续支持名词术语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争取早日出版发布。

    《中医临床名词术语国家标准》项目是2008年7月中华中医药学会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正式立项的,学会组织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华中医药学会数百位专家编写制定,于2008年10月完成初稿,后又组织专家对初稿进行了反复审定和修改,提交本次会议正式审查。根据规划,本次会议将对中医外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五个学科的名词术语标准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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